第四季度党建精神文明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28日  浏览127
字体大小:默认
各党(总)支部:
    今年以来,全队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大队的经济、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为更好地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现将第四季度党建及精神文明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党委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加 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报告,学习情况11月20日前书面报党委办公室。
    二、根据《二九四大队MBA课程培训班学习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基地各支部要安排好工作,认真组织本支部参训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参训情况列入年终精神文明考核。福州队部和浦城基地有关单位,应创造条件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履职能力。
    三、认真开展读书活动。按照党委有关要求,科以上干部必须按时提交本年度应完成的读后感。
    四、各党(总)支部必须在第四季度前召开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前应按要求提前三天报告大队纪委或党委办公室,以便安排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会前要按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做好民主评议等各项工作。
    五、做好年终总结和2010年工作意见。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二九四大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二九四大队党委“五个好”支部建设量化考核细则》 的内容,着重检查本总支、支部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并融入2010年工作意见中。工作总结及工作意见和两个《考核细则》自评表于2009年12 月15日前交党委办公室。
    六、认真做好年终先进评选工作。继续开展推荐评选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五大能手”工作,各支部要做好推荐、上报工作(评选条件将另行通知)。
    七、年底前各党(总)支部要切实做好厂务公开工作。书面报告和《厂务公开自评表》、2009年工会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会工作意见、《民主测评领导干部 结果表》于2009年12月15日前报大队工会;切实做好特困和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名单于2009年12月5日前报大队工会。
    八、各单位与大队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在第四季度自行评分,打分要实事求是,本项工作于2009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告大队纪委。    
 
                                                            二九四大队党委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021-57634889-236),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