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季度党建精神文明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4月28日  浏览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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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
    今年以来,我队各级党组织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推动了我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为了更好的团结带领我队广大职工,为大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加油添力, 使“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有效,实现我队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现将第四季度党建及精神文明工作安排如下:
    一、围绕中心任务,全面推进创先争优工作。各支部要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生产经营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党性教育”、“亮牌 示范”、“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地质医院支部要认真配合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做好“为一线职工送健康”活动的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要充分运用队刊《核威家 园》、大队网站、公司板报等宣传媒介,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扎实做好大队“十二五”规划前期准备工作。各支部要认真配合行政班子做好“十二五”规划调研、编制起草工作。规划要定位准确、科学合理、体现民意。各单位(部门)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发扬民主,集中民智,认真梳理,为我队的下一个五年发展建言献策。
    三、以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好岗位培训和学习研讨活动。各支部要以《二九四大队学习型干部队 伍实施纲要》为指导,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入手,把教育培训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上海基地各支部要严格按照《二九四大队MBA课程培训班学习管理暂行规 定》的要求,组织好参训人员认真参加学习。
    四、以“心系一线、服务一线、加强一线”的工作导向,加强一线党团组织的建设。积极引导我队青年职工奉献在一线、成长在一线、建功在一线。团的基层组织要做好推优工作,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五、各党(总)支部必须在第四季度前召开一年一度的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前应按要求提前一周报告大队纪委或党委办公室,以便安排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会前要按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做好民主评议等各项工作。
    六、做好2010年度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意见的上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二九四大队党建、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二九四大队党委“五个好” 支部建设量化考核细则》的内容,着重检查本支部存在的不足和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工作总结、工作意见和两个《考核细则》自评表于2010年12月15日前 交党委办公室。
    七、认真做好年终先进评选工作。继续开展推荐评选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五大能手”工作,各支部要做好推荐、上报工作(评选条件将另行通知)。
    八、年底前各党(总)支部要做好厂务公开工作。书面报告和《厂务公开自评表》、2010年工会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会工作意见、《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结果 表》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大队工会;切实做好特困和困难职工的调查摸底工作,名单于2010年12月5日前报大队工会。
    九、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与大队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第四季度自行评分,相关材料2010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告大队纪委。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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