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工会与行政签订新一轮集体合同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09日  浏览160
字体大小:默认
    5月26日上午,大队工会主席何光志与大队长王祥林签订了新一轮的《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党委书记帅志宏作为监督方到场见证,办公室、党办、劳人科、工会负责人参加了签订仪式。
    我队上一轮《集体合同》自2011年4月签订业已到期。为更好地激发大队和职工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大队三件大事的顺利实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 我队核地勘经济稳步高质发展和职工队伍和谐稳定。4月以来,大队工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在与行政领导协商后,和相关科室就《集体合同》及《女职 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相关条款依照现行法规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其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操作性。
    新一轮《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进一步明确了大队与职工的权利与义务,将为我队核地勘经济的顺利实施注入新的内容与活力。       (工会)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侵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021-57634889-236),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