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31日  浏览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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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队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落实上级文明办部署的工作任务。 

2、定期研究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提出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 

3、指导队属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队文明办),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大队党办,负责组织、指导队属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队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分解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负责对队属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协调、监督。 

3、指导、检查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完善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和动态管理系统。 

4、总结、宣传和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主要成绩、重要典型。 

5、收集创建活动中的各种资料并归档。 


三、责任分工 精神文明建设涉及面广、任务重,队属各单位都有按大队党委、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职责。支部是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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